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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政务公开反馈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我院的政务公开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办公室对群众对政务公开反馈的来信来电要及时拆阅、登记、编号,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采取转办、发函交办和自行查办等方法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2、接待来访来电要热情负责,做到“四不”、“四坚持”,即:不摆架子、不动辄教训人、不生硬急躁、不敷衍推诿;坚持原则、坚持一视同但、坚持耐心说服教育和解释工作、坚持热情帮助。群众来访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涉及各科室具体业务的来访分别由各科室负责登记反馈的内容,及时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3、对政务公开群众热点问题和投诉箱投诉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办公室收集后交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答复投诉人,监督小组不能及时答复的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决定后及时答复。
4、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群众反馈的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由办公室对反馈情况和政务定期公开的内容进行备案。
茂名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二OO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