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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规范中心班子成员的领导行为,促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推动全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向全院干部群众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决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二、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凡是向卫生局局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四、实施“阳光工程”,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院内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五、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下基层工作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六、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请上级党组织、中心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07年8月16日